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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蓝色边缘食品有限公司啤酒加工生产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的公示

来源:深隆环保      发布时间:2019-08-28       阅读次数:

发表时间:2018-08-13 17:54

 

云南蓝色边缘食品有限公司啤酒加工生产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云南蓝色边缘食品有限公司啤酒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与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啤酒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蓝色边缘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金浑路麦冲村36号金殿生态山庄内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尘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用金殿山庄350m已建房屋进行改造装修后使用,建成后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全麦鲜啤酒128t。项目租用金殿生态山庄原为房屋,进行原有墙体的拆除,并对墙面进行粉刷装饰及对地面的平整后用于生产,项目厂区分为原料贮备区、生产区、办公及业务洽谈区。项目建设内容为:①新建啤酒生产线1条,包含粉碎机、热水锅、糖化锅、成酒罐等生产设备;②利用已建房屋(原为金殿山庄职工住房)改造装修为项目生产车间,面积324m2;在生产区划定区域,分隔装修后用于产品的展示、办公及业务洽谈,面积26m2;③新建一套RO+超滤水处理装置,作为项目生产用水;④新建1套蒸汽发生器、两台柴油蒸汽锅炉;⑤新建容积两个1.5m3沉渣池,对软水处理后的尾水及车间清洗废水汇集沉淀;其余设施依托金殿生态山庄已建成设施。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5万元,实际总投资1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4.5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的3.8%。

项目环保工程包含:柴油蒸汽锅炉2台(一用一备)及1根高9m排气筒;废水收集管网8m及两个总容积1.5m3废水沉淀池等;啤酒加工生产项目卫生间、供水、排水及固废处置等配套工程均依托金殿生态山庄已建成设施。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期间精心组织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产噪较大的设备安排在白天使用,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做到文明施工。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送至指定的堆放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分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余下无回收价值的,运往指定地点妥善堆置,禁止四处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安装设备、隔板产生的废金属配件由废品收购公司回收。

(二)     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

1、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配套设备噪声、商业经营活动噪声、进出项目区内的车辆噪声等。运营期噪声通过将设备至于独立设备房内,对产噪设备加装基础减震设施,经障碍物隔声和距离衰减进行防治。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霉变、腐烂、杂质等废原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职工在厂区内生产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其它废物。项目霉变、腐烂的不合格麦粒及杂质,由于购入方式的严格把关,产生的原料废料量极少,全部统一收集回收,不合格麦粒及杂质用于养殖,霉变、腐烂物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全部统一收集回收,装入已备的塑料桶内,供应给合作农牧企业用于养殖饲料使用。项目已同养殖企业签定处置合同。RO+超滤水处理机过滤介质石英沙、过滤棉,均由维运厂家维运后统一带走。

职工在厂区内生产办公,产生垃圾统一收集后,定点堆入山庄垃圾堆放点,统一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项目建设位于金殿山庄内,故项目日常卫生及环境管理由金殿山庄相关部门进行督促。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100%。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做到“雨污分流”。项目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网。

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软水处理尾水、生产工人清洁用水及车间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项目设有的塑料桶全部收集后,提供给昆明市小哨养殖厂用于养殖。

软水处理后的尾水、生产人员的清洁用水及车间清洗废水,汇集后经项目建设的废水收集管网8m及两个总容积3.0m3废水沉淀池沉淀隔渣后,项目废水排入山庄排污管网后,汇集后进麦冲村污水处站(处理能力100m3/d)进行处理。

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的废气主要是蒸气发生器柴油燃烧后生成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麦汁在成酒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及原料运及产品输出入厂区的车辆所产生的汽车尾气。蒸气发生器配备高度为8米的排气筒,产生的废气通过8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生产环节产生二氧化碳基本可忽略不计,而少量的排放是通过罐体下端的压力阀及塑料排气管排放;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

三、公示时间

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9月13日(不含节假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反馈方式

云南蓝色边缘食品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浑路麦冲村36号

联系方式:代普英13608719637

邮编:650000

云南尘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钢海路

联系方式: 杨慧勤13529424143

邮箱:846214363@qq.com

附件:云南蓝色边缘食品有限公司啤酒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及验收意见、验收组名单。


 

云南蓝色边缘食品有限公司啤酒加工生产项目验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pdf

云南蓝色边缘食品有限公司啤酒加工生产项目验收报告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