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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环保督查中心到位 环保国家监察新体制初步建立

来源:www.ynshenlong.cn      发布时间:2008-12-23       阅读次数:
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孙秀艳)环境保护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18日在京揭牌,至此,环境保护部六个环保督查中心已经全部组建到位,这也标志着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以及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华北六个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成的环境保护国家监察新体制已经初步建立。这是建立“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重要一步。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指出,长期以来,在旧的环境监管体制下,国家的环保意志在一些地方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和贯彻,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在个别地区较为突出;另一方面,环保部作为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缺乏对地方的有效监督,成为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瓶颈”。因此,传统的国家环境监察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新形势、新阶段的需要。建立区域环保督查机构,是建立“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环保历史性转变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近年来,各环保督察中心坚持边组建边工作的原则,承担了区域执法督查、环境应急、跨界环境纠纷协调以及总量核查等大量工作,为环保部区域流域限批、重点案件后督察、主要污染源减排等重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新成立的环境保护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位于首都圈的重要位置,对保证辖区内环境质量与安全至关重要。华北六省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环境现状参差不齐,结构化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地区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做好辖区内环境督查工作任务艰巨。张力军要求华北督查中心开展区内督查工作和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核查工作,及时协助参与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处理处置,保障环首都圈环境质量安全。